第三届21世纪马克思主义高峰论坛之平行论坛“中华法治文明的传统与现代”顺利举办
时间: 2024-07-03     阅读:10

2024年6月29日下午,由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主办,南开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三届21世纪马克思主义高峰论坛第三场分论坛暨“中华法治文明的传统与现代”论坛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海冰楼305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聚焦中华法治文明的传统与现代,从历史的视角检视中华法治文明的瑰宝,结合中国民事法治与土地法治的新发展,关注中华法治文明的现代转型,勾连传统与现代,从而展示出连绵的中国法治长卷。



01


论坛分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中,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兼职教授霍存福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侯欣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雪梅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柴荣教授参加论坛并做主旨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赵晶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帅一副研究员、中共天津市委党校龚艳教授等知名学者参加论坛并做评议交流。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作为嘉宾出席本单元活动。


张仁善教授在上午的主论坛做题为“中国司法传统及其现代性反思”的主题报告,以学术史的梳理为切入,指明观察中国司法传统应该坚持多维度的视角,指明了中国司法传统所呈现的“无讼息争”“情理法结合”等特征,以中华法治文明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为基础对中国司法传统进行反思与现代性解读,辩证分析了中国司法传统的现代性价值。


南开大学法学院冯学伟副教授主持本单元。论坛伊始,冯学伟副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大家隆重介绍论坛第一单元的各位专家学者与领导嘉宾。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致欢迎词,宋华琳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在法律史学研究领域作出的贡献表示高度赞扬,并结合自身在行政法学研究中所使用的历史研究方法进行了简要说明,同时向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对南开大学法学院的支持致以衷心感谢。


在主题报告环节沈阳师范大学霍存福教授以“对中国古代审判研究的三部曲”为题进行汇报。霍存福教授从自身对中国古代“听断”的三个阶段的研究经历出发,分享了对于中国古代审判的长期关注和研究。从法典法令、正史典籍、官箴书等多种文献载体出发开展了细致入微的分析,表明“听讼惟明,持法惟平”包含了中国司法或法官文化的主要或基本信息,司法“明”“平”是中国古代司法最核心的精神,在“平”中有“公平”“平衡”等含义。


山东大学法学院侯欣一教授的报告题目为“李大钊与中国共产党早期法学理论的形成与传播”。侯欣一教授以李大钊先生的法学思想发展为脉络,梳理了李大钊与中国共产党早期法学理论的形成与传播,从李大钊法学思想的形成过程、主要观点、历史贡献、影响与传播等多个维度展开分析,描摹了以李大钊先生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早期法学理论的发展图景。


中国政法大学李雪梅教授的报告题目为“从公文碑看中华法治文明的特色”。李雪梅教授从孔庙(文庙)碑刻的礼制与法制,寺观公文碑的公权与私权两个面向分析了中国古代公文碑的演进与特色,解读了中国古代法治文明的礼法、公政与程序特色,指明法律碑刻在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体制中呈现出逐步深化、能动发展的地位变化,在中国古代国家和地方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柴荣教授的报告题目为“苏轼官箴文化及其现代价值”。柴荣教授从苏轼官箴文化的思想内涵和苏轼为官为政的实践举措两个方面切入,指出苏轼的法治文化及其司法实践,以民本、德治为指导,以教化、调解为手段,是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蕴含着深刻的文明元素,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了思想启发和实践借鉴。


在第一单元的交流评议环节赵晶教授对霍存福教授多年深耕中国古代审判研究的经历表示了崇高的敬意,指出霍存福教授的研究方法为学界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意义,同时,对侯欣一教授的报告结合自身的学习经历,指出李大钊法学思想对于中国共产党早期法学理论形成与发展的重要贡献。


王帅一副研究员表示对李雪梅教授的碑刻研究长期关注并学习,指出碑刻研究对于法律史学研究的重要作用,为法律史学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性贡献。


龚艳教授表示柴荣教授对于苏轼官箴文化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解读传统法律文化的多维视角,分析了传统官箴文化的发展演变历程及其对中国传统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和功能,指出传统官箴文化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02


第二单元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洪波教授主持。论坛伊始,张洪波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大家隆重介绍论坛第二单元的各位专家学者与领导嘉宾。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致欢迎辞,宋华琳教授对各位民法领域专家莅临南开表示欢迎,介绍了南开民法学科近年来引进人才和学科建设取得的成就,希望各位专家对南开民法学科多支持多帮助,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在主题报告环节,西南政法大学黄忠教授以“公有制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约束”为题,指出我国公有制下土地征收制度与西方私有制土地征收的差异,并围绕我国土地征收范围和征收补偿范围两个方面问题进行探讨,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背景,认为“入市+征税”并不比“征收+补偿”方式更有效率、更为公平或更文明,而且我国土地公有制也制约了土地征收中用益物权的补偿地位,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应在维持用益物权非独立补偿前提下逐步实现。


吉林大学土地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洪彦教授以“宅基地上权利如何分置”为题,认为目前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无论是政策设计,法理基础还是实践探索都不尽成熟,应遵循渐进式路线。但是,其中蕴含的权利配置的理念值得肯定,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和法律安排上如何进行权利配置,基本思路是,明晰权利配置目标和廓清权利分置逻辑。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平基教授以“居住权与抵押权的并存及优先位序”为题,认为居住权与抵押权可竞存于同一房屋之上,在二者实现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将二者设立的时点相比较,并以此确定二者的优先次序。但是,为尽力助推二者兼得,除非居住权对抵押权的实现产生实质影响,否则,并不一定要涤除居住权,居住权设立在先时则宜采取抵押权实现“不破居住权”的方式,而非直接认定在后的抵押权不能实现。


吉林大学法学院曹相见教授以“通向所有制的所有权理论”为题,认为目前所有权概念面临实践难题,引出相对所有权的概念,包括权能所有权和功能所有权,分析了相对所有权的结构、地位与效力,同时,相对所有权与所有制之间具有统一性。


在第二单元的交流评议环节,南开大学法学院陈耀东教授指出各位专家观点具有学术原创性和启发性,对于黄忠教授所述“入市”与“征收”何者更优问题,认为应视农户意愿;对管洪彦教授所述宅基地分配问题,结合天津地方实践给予回应;对单平基教授所述居住权和抵押权竞存时应当如何实现问题,同意二者实现时可并行不悖;对曹相见教授的发言,认为其所述超越立法上对所有权的构造,相对所有权的概念在我国实践中也有体现。


天津大学法学院郭志京研究员指出,四位专家报告主题虽然有别,但都极具中国特色,都是从中国现实出发解释中国法律,具有方法论意义,即不再局限西方范式,对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作出了贡献。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雅婷副教授认为,黄忠教授所述“征收”和“入市”之间如何平衡,应在权衡各种关系下重新考量;管洪彦教授所述宅基地上权利如何分置上,应考虑“三块地”的联动性;单平基教授观点落脚于细微之处,而曹相见教授是从宏大之处着手,两位专家解答了自己之前的一些困惑。


NANKAI

来源:南开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